谁能在天使的序列中听到我。

【原耽】错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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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的文学梗注解已补全。

这章主要是瞎叨逼,好戏在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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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怎么讲来着,对,就是那句,“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我和梁与歌相顾无言,唯有满脸的死寂,气氛恐怖得可以听到温度下降的声音。上一次遇到这么尴尬的情况,还是在公司一次系列书企划会议上鬼使神差地将一整杯咖啡倒在了白衬衫上,原因只是因为前一天修仙赶稿熬得太晚。而那次至少还是神志尚不清醒,并没有真切地体会到尴尬的力量。

我盯着这只不怒自威的小狼狗,十分淡定地眨了眨眼。

“你,视力挺好。”

“不想被看到的话,就不要在那么显眼的地方翻白眼。”他倒是没有发怒,“你对我的不满就得这么急不可耐地表现出来?”

“首先,我并不是不想被你看到。毕竟被你看见也没什么,你又不能吃了我,也不能叫一车人过来打我一顿。再者,你从我进来开始,唱了两首歌,我从头到尾没听懂一个字,翻个白眼也是情理之中。那些小姑娘很明显就是来看脸的,不是来听你唱歌的。”情急之下,我竟然开始给他条理分明地讲起道理来——我确实是一个字也没听懂,因为他唱的既不是中文歌,也不是英语,而是唱的对于我来讲完全是外星语言的日语。

梁与歌显然没想到我会这么针锋相对地与他长篇大论,稍愣了一下,竟很快接上了我的逻辑:“你听不懂并不代表我不能唱,并且歌词不是一首歌的全部,你不能光因为听不懂歌词而否定我整首歌的意义。”

“一首歌的旋律再怎么讲都只是好看的皮囊,而歌词才是一首歌的灵魂——歌是为了唱出其含义而被创造出来,是一种意义的表现形式。你不是在演奏交响乐,你的歌曲没有不用语言而寓意万千的能力,所以歌词是表达含义必不可少的方式。如果你觉得你的歌只是为了让pub不至于那么清冷而存在的背景音乐,那就随你喜欢好了。但我觉得,三两个聚在这里喝小酒的姑娘,谈话的间隙无意捕捉到旋律中那么几句不很分明的歌词,会更加有趣味一些。”被这种冰冷的氛围掐着脖子,我的叙述反而更加冷静而有条理——我一直很庆幸自己有这样的能力。

“……靠。”他笑着轻骂了句,“你说得好像挺有道理。”

他不严肃时舒展了眉毛,给人一种很温顺的感觉。我松了口气,呵,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我治不了的小鬼。

“但是。”

没必要这么打脸吧。

“我就是来当背景音乐的。真是不好意思了,没你想的那么崇高。”

“噢。那、那随你喜欢好了。”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他继续盯着我。

“……所以你是需要我道个歉?”

“你说呢?”他挑眉。

 

我黎江这辈子没有过什么真情实意的道歉,像那种轻飘飘的“抱歉”、“不好意思”,每天倒是可以说上很多遍,但要叫我对着这个比我还小上三四岁的疑似情敌的男人道歉,我的自尊还没有低微到如此地步。但是就他的性格来看,若是我不道歉,他估计得咬着我不放。

啧,真是儿子打了老子了。

我直了直身子:“那……”

 

“小歌!!!”Evan的声音十分有穿透力的破门而入,随后他的人才闯进来,正好将厕所里冰冻一般的气氛砸了个粉碎。

我现在就想执起Evan的手给他唱赞歌。

“你怎么也进来了,看板郎可以随便走动吗?”我急忙调侃道,把话题扯开。

“哎,小歌你唱完放麦的杂音把喝昏了的那姑娘给吓醒了,其他小妹妹把她给架出去了……你说说看,现在的小姑娘一失恋就来买醉,酒能当安慰喝个不停,第二天把痛苦夹在头疼里扔出去,还真是又便捷又廉价。”他没头没尾地抱怨了一顿,才发现偏了题,“噢,我进来,主要是怕黎江把你给怎么了。”

我很后悔今天早上出门前没先吃一只蛤蟆,这样就不会遇到比那更加令人心塞的事情。我也很后悔今天居然把脑子忘在了家里,先是告诉了Evan我的真名,又心平气和地在这个灯光温煦同时又飘荡着爵士乐的美丽厕所里和梁与歌讲大道理。

现在可有好戏看了。

“黎江?”

梁与歌将刚才转开的视线又转回来,好看的眉毛十分纠结地拧起来,他脑子里的混乱程度大抵不亚于我,毕竟要是换我来思考“一个企图搭讪自己的人在被拒绝之后没事人似的跑来与自己进行音乐理论”这种事件的合理性,我大抵也不可能在一时间反应过来。

“怎么……难道,你们认识?”Evan很不懂气氛地插嘴道。

“方一逢你闭嘴。”梁与歌很不耐烦地说,目光没有一丝动摇。Evan——方一逢很委屈地看了看我,又小心翼翼地瞟了梁与歌一眼,似乎开始意识到自己惹事了。

“是,我就是黎江。”现在不承认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复杂。

“你不是最开始给我留纸条的人吧。”

“对,我不是。”大不了都给他坦白了。

“那你为什么要在昨晚的电话里假装是他?”

“我以为他和你……”

“等一下,我们之间是不是存在什么很可笑的误会?”他把音调把高了,很明显压抑着愤怒。

“我们之间难道存在什么不是属于误会的部分吗?”我后退一步。

“那么现在这个误会算是解开了?”

“如果你这么认为的话,那我也同意——这很好,我们之间再也不存在任何可笑的关系了。”我的手几乎都放在了门把上。

“明明是你先搞错的,为什么说得仿佛是我在胡搅蛮缠一样……真有意思,小说家都不敢这么写。”

“敢的。”我推开门,没有回头,“因为我就是小说家。”

 

我没有迟疑地迈开大步,走过一整片室内的星空,从皮夹里抽出一张票子几乎是恶狠狠地拍在了吧台上。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心虚,分明在对话中是我占了先机,但理智站在了最高点,情感却仍然被梁与歌踩在脚下——我对于与D的这份没有安全感的感情从来都没有所谓的自信,但梁与歌似乎在无形中将这份关系贬低到了极致,用他的干净来反衬我的肮脏,来嘲讽我的多疑。他当然不知道也没有嘲讽的意识,甚至在他梁与歌的字典里也许根本没有“嘲讽”这两个字。他根本无需费心去嘲讽他人,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对他人的一种嘲讽。

我站在门口,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光。那扇木门也显得异常的沉重,我几乎是用了全身的力气将它拉开——

迎接我的是充盈水汽的夏夜天幕,浓重的漆黑以令人窒息的姿态毫不留情地将大雨降下,茫茫雨声在瞬间将一切声音、颜色、温度、气息都吞没,只剩下无尽且狂野的绝望,蚕食着步入者的心脏。雨水顺着通往地下室的楼梯一阶一阶地淌下,不急不缓地渗入室内。

我脚上穿着平日十分喜欢的一双皮鞋,现在它已经灌满了水,带着一种溺毙的拉力拖拽住我的双脚。我没有自信穿着这样一双鞋走到车站,而且更绝望的是,我没有带伞。

我怀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态重新把门关上,然后调动全身的勇气强迫自己回头——果然,方一逢和梁与歌早已追出来,远远地站定了,一个双手叉腰,一个双臂环抱在胸前。叉腰的是方一逢,他已经毫无障碍地进入了无奈看戏的状态;而梁与歌显然怒气未消,这样的姿态显示出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压迫感。而我自然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不用看,我也知道这种状态中的我有多么凶狠的眼神。

只是这种凶恶中夹着无法掩盖的狼狈可怜。

“你还真是,一言不合转身就走。”几秒无言的对视后,梁与歌开口,“方一逢说,刚才外面下起了暴雨,我们花了三秒钟赌你多久回来。他赌三十秒,我赌你根本就不会踏出这个门。好了,现在你帮我赢了一百块钱。”

梁与歌把手摊在方一逢眼前勾了勾,方一逢无奈地给他塞了张票子。

“噢,拿别人打赌那么好玩。”我冷笑道。

“雨那么大,你也走不了。”他说。

“不仅你走不了,我们都走不了……哎,男人都不看天气预报吗!”方一逢补了一句。

这个展开有点奇怪。

“所以你们的意思是……?”

“咳。”梁与歌转头,示意方一逢说。

方一逢摊手:“也许我们可以留下来开个睡衣趴。”

他话音刚落,我和梁与歌的脸上同时呈现出黑人问号表情——虽然意思总归是这个意思,但这个表述方式也太有病了吧?谁来救救他的脑回路?

“——我们的意思是,你可以留下来,等雨小一些再走。”梁与歌大声地澄清道。我很理解他为什么拔高音量,因为方一逢那句“睡衣趴”也正以一种很魔性的恐怖立体音在我的脑海中缭绕着,“毕竟我们也不想第一次来我们Pub的客人回家时掉进掀开的窨井盖里,过一星期尸体才被捞出来。”

“狗嘴吐不出象牙。”

“这叫万事皆有可能,对吧,小说家?”他笑。

 

是,没有小说家会写出这么狗血的故事。那些分明断了个干净的缘的线正被无形的手粗暴地缠绕重组在一起,藕断丝连地缱绻相接,以血与骨的轰烈,将事件向不可控的方向牵扯着,再也无法回头。

这夜,注定会很长。

 

 

TBC.

 

注:

吃一只蛤蟆:来自法国剧作家詹佛名言“一个人每天早晨都得吞食一只癞蛤蟆,这样才能保证他在日间不会遇上更恶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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